第十二篇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发挥规划在政府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为规划实施创造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五十章 加强政策保障
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发布的经济政策,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措施。完善政府公共投资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增加社会发展、社会保障、扶贫济困、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制定和完善项目建设用地政策,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工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增加产业振兴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发展大项目、龙头企业和名优产品。
第五十一章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利用市场和开放的机制,大力培育和引进多元投资主体,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政府统筹、规划指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借助外力、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的原则,按照“先规划、后实施,有规划、先实施”的项目管理要求,对规划提出的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保等领域项目,制定项目规划,开展科学论证,加快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项目环境监督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目标责任制和项目选择、滚动、责任、激励的工作机制,形成“开工一批、续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大中小项目一起上的建设格局。
积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机制,推进产业链招商、产权招商、专业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承包招商等。以项目为中心,以各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拓展外资准入领域,改善资本结构。突出抓好优势资源、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招商,大力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到我市投资,争取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或跨国公司落户南宁,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国内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优惠贷款。发挥民间商会桥梁作用,大力吸引民营资本。
第五十二章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做好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分年度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明确和落实部门责任,对规划中提出的政策性内容,相关责任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落实,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督查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分年度和中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立规划实施信息发布制度、经济运行调度协调制度和规划实施例会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修订机制,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及重大项目等内容,应根据未来环境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度情况适度修订调整,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全市各族人民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乘势而上,为实现“十一五”规划,为在富民兴桂新跨越中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