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本方案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更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补充、修改和完善。
调查界线应依据国家下达和提供的国界、沿海滩涂、各级行政区等界线资料,与更新调查时使用的相应界线进行比较或调整,计算各级调查区域的控制面积。
海岛调查应依据国家下达、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
第二次土地调查使用的土地分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对更新调查时使用的《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应进行统一调整。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对更新调查时所取得的权属调查资料、田坎系数测算资料进行补充完善。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对原有数据库的内容、格式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完善。
3、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农村土地调查以国家下达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底图,与现有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进行内业对比,提取变化信息,在GPS、GIS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对变化地块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绘制相应图件。以外业调绘的信息资料为基础,对每一地块进行数字化,获取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