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实地调查全省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进行基本农田调查,查清全省基本农田状况;进行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制镇建成区的城镇各类土地状况;进行村庄地籍调查,掌握农村住宅用地的状况;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掌握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确定土地权属,摸清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换证工作;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成果信息化管理及土地利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信息的调查、统计体系和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1、农村土地调查
一是逐地块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掌握农村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二是调查土地权属情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
2、城镇土地调查
调查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掌握每宗土地的位置和利用状况,以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3、基本农田调查
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地块准确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掌握全省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分布、面积和保护状况。
4.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收集利用有关资料,统计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
5、村庄地籍调查
对村庄内部的土地进行调查或变更调查,查清村庄内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及每宗土地的位置、界线、数量、用途,包括村庄内部公共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村庄地籍调查优先在重点区域进行,其余部分可陆续展开。
6、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在2002年完成的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基础上,核查并在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统计全省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质量、面积和分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