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标人对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项目(2008CGFZ0133)提出的问题,经振业(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我中心现答复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部分:“设备型式:地坑升降横移类,共2层,正一负一”,经过车位布置及测算,不能满足“实际车位≥156个”的要求。
澄清:设备型式应为“地坑升降横移类,共2~3层,正一~二负一”。
2、据现场勘察,部分设备安装尺寸与土建部分尺寸出现干涉,如何处理?
澄清:①消防管线实测与地面净高度不能满足3.6米的设备安装高度要求;②集水坑排水管与设备干涉;③7~8轴,12~13轴,16~17轴柱网在M轴和L轴处安装有配电柜,影响设备左右净空。处理方法为可采取局部移动修改消防管线、集水坑排水管、配电柜的办法处理。
3、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部分:“每一建筑跨设为一个独立系统停车设备,每一独立操作系统设备台数不少于9个”,应改为:“每一建筑跨设为一个独立系统停车设备,每一独立操作系统设备台数不大于9个”。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230001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3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玉龙
电话:0551-2692059
传真:0551-2692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