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南宁市投资开发公司青环路扩建工程交通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08-1144A)采购文件做如下更改:
1、采购文件第51页A分标评分办法中原第3条商务分评分办法作废,更改为:
“3、商务分…………………………………………………………………………………22分
1) 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每增加100万元加0.5分(满分2分);
2) 投标人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能提供具体质量保证措施且评委认为合理的酌情计0.1-1分(满分1分);
4)投标人能提供具体施工进度保证措施且评委认为合理的酌情计0.1-2分(满分2分);
5)投标人能提供具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且评委认为合理的酌情计0.1-2分(满分2分);
6)投标人自2005年以来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同类业绩(南宁市项目)每项得1分,同类业绩(非南宁市项目)每项得0.5分,满分5分;
7)有完善、明确的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评标小组根据培训与实施计划酌情计0.1-2分(满分2分),无明确详细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8) 售后服务(满分6分):满足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得1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的,由评标小组根据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酌情计0.1-5分;
9)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清晰、目录页码准确、装订规范整齐。(得0.1-1分;满分1分)”
2、采购文件的购买时间延长至2008年7月2日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7月3日上午9时整,其他时间安排相应顺延。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