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低速称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已于6月12日发布招标信息,根据用户单位要求,现将有关条款变更如下:
一、招标内容增加以下项:
便携式车辆超限检测仪 1台
二、便携式车辆超限检测仪技术参数及要求是:
1、产品名称:便携式车辆称重检测仪
2、适应范围:主要应用于机动车辆轴载质量、车货质量的检测及车辆超限判别流动执法工作。
3、功能特点要求:
(1)薄板式高度强度铝合金台板,体积小、重量轻,真正便携。
(2)动静态两用,适用于多种工作环境,操作简单。
(3)动态检测性能,准确度高,
(4)背光点阵液晶显示,字体白天晚上清晰可见
(5)全汉字显示和打印。
(6)可方面输入检查单位名称、车号等内容
(7)内置高速微型打印机,可既时打印时间、日期、车号、编号、抽重、总重、超限值车速以及检测者等内容
(8)交、直流两用、实时显示电脑电池容量,电池可维持工作40小时以上,并能自动关机
(9)可使用汽车电源(点烟器)供电和充电,检测仪表既可独立工作,又有完备的接口可与计算机联网
(10)可储存不低于500辆车的检测记录
(11)自动判别是否超限
(12)具备密封防水功能,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权威检测合格产品,可以承受大吨位车辆的高负荷长期检测任务,数据保持准确稳定。
4、额定载荷要求:
单台面:15t 单轴:30t 总重:300t
显示分度值:10kg、20kg、50kg可选
5、准确度
静态:0.5%
动态:1-3%(车辆行驶速度<10km/h)
采样率:500次/S
内部分辨率:100万以上
行车速度:<10km/h
工作温度:-30℃-+60℃
相对湿度≤90%
工作电源要求:
交流:适应220V/50HZ
直流:适应DC12-24V车用点烟器引用
内置电池容量:不低于6V/7Ah,可显示图形剩余的电池容量
6、检测台板要求:
尺 寸:不超过 720X550X32 仪表:不超过335X430X170
总重量:不超过170kg 称重台:不超过 30公斤(单个) 仪 表:不超过5公斤,带电池不超过10公斤
引 桥:高强度硬橡胶材质,柔性引导。
7、售后服务:
同固定式检测仪一致
三、招标文件中根据新增加的品目增加《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一览表》、《技术偏差表》等表格的相应项。
如有疑问,请与以下部门联系: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名 称: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湖南省株洲红旗南路1号
联系人:扶英胜 联系电话:0733--2961753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 称: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707)
联系人:范红晖 联系电话(传真):0731-5166569
E-mail: hnszcgzx@163.com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