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第3条:“在四川辖区内政府还贷公路微机收费管理系统项目,并经过市级以上财政、交通联合验收并正式在厅公路局领取机打票据的项目三个及以上的业绩(提供验收文件)”,现更改为“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四川辖区内建设有3个政府还贷开放式公路收费站微机收费系统并通过了验收,且已经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建设业绩”(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市级以上财政、交通联合验收合格后,两级联合向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申请收费站微机打印票据系统的请示文件原件)。
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4月28日上午9:00现更改为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5月13日上午9:00
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4月28日上午9:00现更改为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5月13日上午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