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08年7月8日公告的编号为NHGP2008168J064的南海区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内容作以下修正:
准入条件中“3、具有省级或以上机构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等级叁级或以上;广东省外的公司资格证书应取得广东省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改为“3、具有省级或以上机构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的公司资格证书应取得广东省公安机关备案证明。”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21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