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警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东湖路(星光街-东大街)智能交通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HZYHZFCG-2008-082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08年7月25日
五.更正理由:
补充说明
六.更正事项:
1、关于资格条件中“具有省级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应包含“三级资质”本数。
2、关于补充资料的提供:投标人应在开标时由授权代表携带本项目资格条件中所需资质的原件备查(包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计算机信息集成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银行信用等级证书),到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本补充说明作为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说明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说明为准。
七.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苑街道东湖南路129号
联系人:胡泽
联系电话:89262300
传真:86164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