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银海大道拓宽二期工程施工监理信息补遗1
NNZC2008-2034A
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P5第1.2.1条:取消“绿化”。
2、 招标文件第24.1条增加“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
3、 招标文件P29“注”:“否则不予认可”改为“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P30财务建议书:造价分取消第(2)点。
5、 招标文件P42第四条“监理范围”更正为“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银海大道拓宽二期工程的施工及其它工程等工程施工,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6、 招标文件P43第三十一条增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工程量增加以外的任何情况造成施工工期延长都不增加监理费用”的内容。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