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主题: | 天柱山路五期工程勘探项目竞争性谈判 |
| 招 标 人: | |
| 资金来源: | 其它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 开始日期: | 2008-2-21 |
| 截止日期: | 2008-2-26 |
| 详细内容: | 尊敬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新站区建设发展局的委托,拟就天柱山路五期工程勘探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一、 采购项目内容: 天柱山路五期工程勘探,详见图纸。 二、 采购项目性质: 本次谈判采购项目属于 服务 类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勘探单位资质要求甲级资质;近两年有类似规模工程勘察业绩; 6、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勘探经验,参与本项目的勘探人员不允许挂靠; 7、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人须提交的谈判资料内容: 1、报价单位综合情况简介; 2、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3、经有效年检的工程勘探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格式一); 5、勘探报价 (格式二),说明钻孔类型、深度、取样、实验情况及现场服务等; 报价采用“一口价”,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最终单价不再根据工程量的增减变动。 6、本项目勘探纲要:工程总体勘探方案,按现行的勘探、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岩土工程详细勘探、取样、实验、测试、检测、监测等,以及编制勘探报告的技术说明。勘探成果满足规范要求。 7、本项目拟派工程师及勘探人员名单及其简历(格式自定); 8、拟投入本勘探工程的主要勘探作业及检测实验设备表; 9、勘探承诺书(格式自定); 10、最近两年勘探工程完成情况及勘探工程评定书; 11、金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12、国家商贸机构出具的企业诚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13、国家相关机构授予的名牌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14、贵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如合理化建议、要求业主承担的配合工作等。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日期: 2008年2月27日 15 时 00 分 2、谈判地点: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长江剧院对面)兴泰大厦三楼评标3007室 六、接收报价书日期: 2008年2月27日14时30分 至 2008年2月27日15时00分,提前、逾期递交的谈判资料(含报价书)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资料(含报价书)恕不接受。(谈判资料(含报价书)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七、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08年2月21日至2008年2月26日(不含双休及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长江剧院对面)兴泰大厦三楼采购四组(3013) 3、谈判文件价格:200元; 请感兴趣的投标人直接前往我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或者直接从我中心网站下载(所需支付的谈判文件费用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下载后需传真告知项目负责人,传真包括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内容,否则将自行承担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的风险。 八、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如下(人民币):1000元,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 (2)本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 (3)诚信保证金(应提交诚信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采购中心不接受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请凭转帐或电汇单据至我中心二楼财务窗口换取收据,并在谈判开始前将收据连同谈判文件(报价书)一起递交至项目负责人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出具双方盖章的书面文件或协议,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2、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转帐支票以银行受理单按时递交至采购中心为准),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3、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2)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九、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 排序低价法 方法评审。 排序低价法: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谈判小组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合理性、技术响应、资质、服务等情况,从中选取不低于3家的最能满足采购文件和谈判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足三家除外),再根据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投标人。 十、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谈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投标人应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3、谈判小组首先将对各投标人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谈判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谈判。 4、谈判小组将与投标人就一次报价、勘察大纲及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谈判。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格式三)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5、成交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新站区建设发展局提交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向我中心交纳合同总价 1.5% 的中标服务费。 6、投标人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7、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对现场考察而引起的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自负,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8、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勘探成果(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提交勘察成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9、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10、投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后应与合肥新站区建设发展局薛飞(联系电话3186860)联系并索取本项目的有关图纸(如果有图纸的话)。 11、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十一、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按勘探合同。 十二、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三楼(长江剧院对面) 本项目联系人:凌云 电话:0551-2692116 传真:0551-2692058 邮编: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账号:10219010210000780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