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胶南市城区截污、北京路整治、风河清淤工程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
工程地点: 胶南市城区、北京路中段、风河下游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胶南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迟延智 053286164653
招标代理: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宗强,邱凤海 053286616667
招标内容:
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甲级设计资质;
3.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胶南市城区截污、北京路整治、风河清淤工程设计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琅琊台路91-1号
建设地点:胶南市城区、北京路中段、风河下游
2、招标范围:胶南市城区截污、北京路整治、风河清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招标图纸、概预算编制等。
3、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甲级设计资质;
3.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企业,于 2008年 4 月23日至 4 月27日16: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胶南市琅琊台路91-1号)报名。
4.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4.2授权委托书;
4.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4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及投保证明材料;
4.5企业及设计负责人上两年度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4.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市场行为证明材料。
4.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5、招标人从报名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凡不按时参加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人: 胶南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迟延智
联系电话: 0532-86164653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宗强,邱凤海
联系电话: 0532-86616667;传真:0532-86616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