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工作范围
垫江县总体规划范围内,约6.88平方公里。
二、招标形式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具有乙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三、测绘工期
作业时间确定为2008年5月15日-2008年7月20日,全部测绘成果资料于2008年7月30日前提交。
四、坐标、高程系统及控制测绘等级要求
1、坐标、高程系统
坐标系统采用北京五四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首级平面及高程控制等级
首级平面控制为四等GPS控制网,首级高程控制为三等水准。
3、地形类别及等高距
本测区为丘陵地,地形复杂程度为中等,基本等高距为0.5米。
(三)成图方式及质量要求
1、成图方式:外业直接成图。
2、质量要求:控制测绘和1:500地形测绘均达到优良级。
五、测绘成果
1、基本控制(GPS网、三、四等水准网)、文本资料及数据盘,控制测量成果资料齐全(三套);
2、数字化地形图1:500(DWG)光盘三套;
3、薄膜图一套、蓝图五套;
4、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检报告书。
六、投标时间和要求
2008年5月15日8时30分前,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垫江县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4669329、74669319、74667978)。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单位测绘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报价(每平方公里报价、工程总报价)
4、测绘工期
5、企业业绩证明等
七、评标、定标办法
按照工期最短、总报价最低、企业资质信誉好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测绘单位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