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编号:ZJZC-(2008)公字第8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甲级测绘资质(资质中具有承接本项目的业务范围);
(3)合格的投标人在2005-2008年内具有县级(或以上)城镇地籍调查或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其数据库建设的实践经验(需提供合同);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8年5月6日至5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公休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已年检);(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上述材料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及其它: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镇江市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五、现场答疑时间:2008年5月22日 上午9:30
联系人:李扣红 联系电话:13952818720 地点: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答疑活动,若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未在现场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25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六楼)。
八、投标时间:2008年5月2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08年5月27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购买标书联系人:冷 玲 高 祺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0511)85999330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一、项目联系人:刘 春 陶 然
联系电话:(0511)85999335 (0511)85999332
传 真:(0511)85999335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 号:00000129593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