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海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城镇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城镇土地调查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海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在海安县县城及各建制镇建成区约43.82平方公里(面积以调查结束实测面积为准)范围内开展1:500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包括更新地籍基础图件,建立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2.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3.至少承担过一个城镇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测绘或城乡一体化地籍测量项目(须提供项目实例合同和验收报告),并有良好业绩和履约记录。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测绘资质证书和项目业绩证明(形式为项目合同和验收报告,暂未验收的,提交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等原件。
四、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五、投标开标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招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电 话:0513-88897062 88897064
传 真:0513-88897063 邮政编号:226600
联 系 人:王忠良 周春明 陈德山
开 户 行:信用联社营业部 户 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账号:3206 2130 0124 1000 0013 17
采购单位: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泽民 马松山 电 话:0513-88917365 88917369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