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川府发[2007]20号)、泸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经合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合江县国土资源局为合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的业主(以下称招标人),合江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合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 目 编 号:LZGT-200806
1.2项 目 名 称:泸州市合江县第二次土地调查
1.3项 目 地 点:合江县行政区域,幅员面积2422平方公里(1∶10000农村土地调查。)
1.4建 设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外业工作,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变更及成果汇总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
1.5项目经费概算:工程预算控制价305万元。
1.6资金来源:地方财政承担。
1.7招标项目的内容:
⑴、农村土地调查,包括1:10000比例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按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和乡、镇政府驻地所在村的各村民小组权属界线调查;
⑵、基本农田调查;
⑶、县城建制镇城镇土地调查补充调查(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⑷、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⑸、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建设
⑹、统一时点变更及成果汇总。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参加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合格人员25人以上(不含25人);
(3)、有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建库业绩;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工商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共同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强制标准法)。
4.购买标书及投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格文件:
(1)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人员合格证;
(2)企业工商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有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建库业绩合同或工程验收鉴定报告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余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人民币,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50元,其它资料另计。
时间: 2008年 6 月 30 日至 2008年 7 月 4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楼C1)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7月 23 日10时30分,提交到成都市新通惠酒店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08 年 7月 23 日 10 时30分在成都市新通惠酒店会议室)。
9.本公告及本项目中标候选结果在四川省建设网站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公示,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合江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合江县合江镇人民街38号
联系人:李锦华
电话:0830-5266074
传真:0830-526600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楼C1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8-84364578 13880430801
传真:028-84364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