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凫洲大桥连接线、万新大道及珠江管理区工业区配套道路,是广州南沙开发区市政建设重点项目,其资金来源为广州南沙开发区城建资金(土地资金拨付)。现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勘察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工程概况:
凫洲大桥连接线设计起点接凫洲大桥北引道K0+317处,跨越环岛路,经过三姓围隧道穿越飞峨山,跨越新蕉门桥连接线,终点位于虎门大桥现有收费站处。工程投资约5亿元。
万新大道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南端的万顷沙镇区,设计起点位于万顷沙三涌以北,自凤凰大道与汽配工业园13号路交叉口作为起点,由西北往东南方向延伸,线路基本与万顷沙河涌垂直,设计止点为十四涌以南,连接钢铁工业基地外围道路。为万顷沙镇区内的城市主干道及南北向的主要干道之一,沿线跨越四涌~十四涌(约十条河涌);相交规划道路众多,其中主要相交道路有南珠大道(连接新蕉门大桥,远期设置立交)、龙珠快速干线(连接龙穴岛港区、旁设疏港铁路,远期设置立交)、沥心沙大道(连接南部快速干线及三民岛)。工程投资约6亿元。
珠江管理区工业区配套路网总长约
本公告设三个设计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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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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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段 |
凫洲大桥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勘察、设计(含设计服务)、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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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 |
万新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勘察、设计(含设计服务)、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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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标段 |
珠江管理区工业区配套路网工程勘察设计 |
工程勘察、设计(含设计服务)、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等。 |
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行业(含道路、桥隧)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及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2.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
2.4、投标申请人自2005年 6月至今具有与申请投标的标段所对应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
(1)申请参加第1标段凫洲大桥连接线设计标的单位,必须自2005年 6月至今独立承接过一项或以上工程投资规模在3亿元或以上的道路桥梁或隧道工程设计;
(2)申请参加第2标段万新大道工程设计标的单位,必须自2005年 6月至今独立承接过一项或以上工程投资规模在3亿元或以上的道路桥梁工程设计;
(3)申请参加第3标段珠江管理区工业区配套路网设计标的单位,必须自2005年 6月至今独立承接过一项或以上工程投资规模在1亿元或以上的道路桥梁工程设计;
2.5投标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
2.6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7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8、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9、投标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须在报名前办理完成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IC卡手续。
3.选定说明:
3.1、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就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投标申请人根据本单位的实力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一个或以上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两个或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先根据优先次序确定中标后选人,另外标段由第二名、第三名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原则依次确定中标人候选人。中标优先次序为: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
3.3、按上述3.2条推荐出相应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其下属机构符合以下资质要求,则委托该机构承担该项目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任务。如不符合,则从该标段第三名中选定,依此类推,依次确定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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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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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段 |
凫洲大桥连接线工程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 |
具有广东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一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桥梁、隧道)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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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 |
万新大道工程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 |
具有广东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一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桥梁)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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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标段 |
珠江管理区工业区配套路网工程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 |
具有广东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一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桥梁)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 |
4、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和地点:
4.1、本招标公告的时间从北京时间
4.2、如每个标段报名参加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资格预审方式:
5.1、当每个标段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含5名)且不超过8名(含8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5.2、当每个标段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名时,招标人将按照《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进行择优,按分值由高至低的排序选出8家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排至第8家出现多家投标申请人得分相同时,则第8家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同时成为正式投标人;
5.3、每个标段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后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交如下资格预审资料:
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如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不需装订(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下载);
6.2、法定代理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6.3、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原件);
6.4、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6.5、企业资质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原件核对);
6.6、《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原件核对);
6.7、提供的业绩证明要求:提供设计单位近三年(2005年 6月至今)完成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工程设计业绩及获奖的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情况等);
6.8、拟派的设计总负责人职称证、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6.9、 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职称证及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6.10、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表》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
6.11、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其他说明:
7.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在南沙开发区建设系统内六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
7.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如招标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填报。提交的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并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资审文件格式内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所需原件以备查。资料封面写上投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姓名及移动电话号码(保证能随时联系,否则申请人后果自负)、E-mail地址等。经核对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资料,由报名人与招标代理共同密封签名,由交易中心封存。(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投标资格)
7.3投标申请人应准备一个可以装下其资格预审资料的密封袋(封面应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以便投标报名时,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将资格预审资料密封。
7.4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南沙区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7.5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7.6整个报名过程和结果,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无须作出任何解释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业 主 名 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0-34970295
传 真:020-349702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