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番禺区新光快速路衔接线汉溪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新光快速路衔接线汉溪互通立交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2690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13725420827
地址:广州市东华东路413号12楼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钟村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汉溪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梁、照明、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并负责设计方案报批、文件汇总、施工配合服务等。
工程规模: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互通立交,总投资约7000万元,建安费约6200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本项目发包价约250万元。投标时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取定下浮率确定。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工期:120个日历天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7 月 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公路、桥梁)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桥梁)甲级设计资质;
4、投标人自200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已通过初步设计评审或施工图评审的公路或市政道路(须含大型互通立交)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承包合同、或评审报告批复、或业主证明或设计图纸等能清晰反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注: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以方便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0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已通过初步设计评审或施工图评审的公路或市政道路(须含大型互通立交)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承包合同、或评审报告批复、或业主证明或设计图纸等能清晰反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注: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以方便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登记时,须能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的有关情况,否则视为投标登记无效。
报名资料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毕业证复印件。
7、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或《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投标报名单位须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按附件四、附件五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14、投标报名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供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向以下帐户缴纳人民币2万元正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进帐单或支票形式,不接纳其它方式)。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答疑会后3个工作日后的17:00时前递交,并到番禺交易部开具收据;该投标保证金收据也必须在答疑会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确认。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正式投标人因不缴交投标保证金或缴交金额不足、或无正当理由未经招标人批准而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十三、本招标项目依法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 、其它说明: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出席并参加本工程的发标会和开标会。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2、本工程的摇珠会、答疑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欢迎各投标单位参加。
3、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
(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
(2)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投诉电话:84627282;
(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