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同意沱江大桥排险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简发改发[2008]113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简发改发[2008]比选备案第12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简阳市宏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简阳市沱江大桥排险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
建设地点 简阳市城区
实施时间 设计1、设计2、设计3、设计4、编制时间从2008年8月25日起,5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设桥长590米、宽20米
建设资金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设计1 简阳市沱江大桥排险建设工程行洪论证(第二次)
设计2 简阳市沱江大桥排险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第二次)
设计3 简阳市沱江大桥排险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
设计4 简阳市沱江大桥排险建设工程通航论证及水运安全评估(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设计1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设计单位;设计2具有安全评价乙级资质;设计3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设计4具有水运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的单位 ;
(3)其他要求:
设计2业务范围应具备:道路运输业;具有已完成同类安全预评价报告两项以上的业绩;评价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应同时具备安全评价资格证书 。
(4)本项目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07月29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08月01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简阳市宏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简阳市支行
账 号: 230748910921700111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设计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18 1
设计2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15 1
设计3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14 1
设计4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29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8年08月04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简阳市简城镇建设路188号(交通局三楼会议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2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简阳市宏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简阳简城镇建设路188号
邮 编:641400
联 系人: 麻长强
联系电话:0832-7218620、13982922607
传 真:0832-7218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