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建设局的由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东环路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东环路(长江路-南环路)道路缘石、栏杆供应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东环路(长江路-南环路)。
2、工程规模:东环路道路全长约5689m,长江路-南环路全长约3059 m。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供货时间: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30日截至。
四、本工程招标内容是东环路(长江路-南环路)道路缘石(快车道路两侧的侧缘石、绿化分隔带圆弧)、栏杆供应,分界点以招标人提供的具体位置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石材供应或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企业营业执照2006年度已年审。
2、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可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本项目采用全数入围办法入围。
七、投标申请人于2007年12月12日9:00时至2007年12月19日9: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鹿鸣东路六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袋封面上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复印件;(3)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九、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投标申请人于2007年12月19日17:00时前到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到本通知的,请在半日内向招标人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出,逾期责任自负。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8583713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8375972(88375973)
地 址: 地 址: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