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济南市行人信号灯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JNCBGK-2008-002
3、项目说明:本项目为行人信号灯改造施工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
四、承包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商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承包商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业绩;
3、在济南设有固定的施工队伍及必要的车辆设备,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层1017室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南支行 帐 号:118-8191-155226
时间:2007年4月9日至4月24日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绩、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人民币。
六、书面答疑时间:2007年4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07年4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舜耕路46号齐鲁文化会馆7楼大会议室。
八、联系人:田蓉蓉 刘贤军
联系电话:0531-82661880 82661997
传 真:0531-82667013 E-mail:sdhyha@163.com
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