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机场路东延线(九三路以东-新成仁路)道路及跨锦江大桥交通工程,已由 成都市发改委以成发改投资『2007』6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兴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城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成都市机场路东延线(九三路以东-新成仁路)
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1300米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包括标志、标牌、信号系统、隔离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施工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和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分项资质;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贰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4)投标人在近两年(2006年、2007年)内施工过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
5)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七道堰街1号高升大厦12楼 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鲜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均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
3)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7年12月至今由本单位向法定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2007年12月至今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5)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建设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兴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七道堰街1号高升大厦12楼
邮 编:610041
联系人:邓雅文
电 话:02868222610
传 真:02868222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