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的委托,对LED显示屏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0180704
2、项目名称: LED显示屏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3、项目内容:
第一包:LED显示屏;
第二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4、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第一包: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② 若为代理商投标,开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
③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在青岛地区有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开标时须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原件);
④ 在青岛地区有售后服务部门,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维修维护队伍,并能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②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确认登记(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③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在青岛地区有成功同等规模项目实施案例(开标时须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原件)。
④视频监控所需编解码器、管理平台、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开标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
⑤投标企业上三年度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上三年度是指2005年1月1日起至今)。
⑥ 在青岛地区有售后服务部门,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维修维护队伍,并能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另单独提供原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提交,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格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08年4月11 日起至2008年4月17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
7、勘查现场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9:30在青岛市信息大厦(香港中路17号)集合统一安排勘查现场,届时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
8、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5月6 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福州北路1号政府采购市场2楼1号开标室。
10、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08年4月21 日下午17: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
E-mail:guanjunsun@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层306室
邮政编码:266071
电 话:0532-85727257或85668625转827、826、821、822
传 真:0532-85668622转828
联 系 人:孙冠军 王燕 胡静波 周林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08573655608093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四方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