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宿迁市全市国省干线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公告)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4、建设地点 宿迁市
5、专业 交通安全设施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投资总额 36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全市G205、S121、S245、S249、S324、S325、S326、S250八条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本次招标内容分别如下:BZ-2008-1合同段为:G205、S121、S245、S249、S324、S325、S326、S250八条国省干线公路年度交通安全设施零星工程及维护,指路、警告标志设置、完善;BZ-2008-2合同段为:G205、S121、S245、S249、S324、S325、S326线养护大中修路段、小修保养路段标线划设,南外环、各收费站区振动标线划设;BZ-2008-3合同段为:南二环波形梁钢护栏设置。
计划开工时间 2008-5-15 计划竣工时间 2008-12-31
联系人 程方华 王强 联系电话 0527-84355087
传真 0527-84355175
1、报名开始时间 2008-4-17 报名截止时间 2008-4-23
上午工作时间
09:30 至 11:00
下午工作时间
15:00 至 16:3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群众大厦二楼)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参加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建设厅或国家建设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施工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国家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用项目经理(如有)也必须满足以上条件。
项目经理部须配备1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和专职安全员证上载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一致。
(3) 质量、业绩信誉 近3年来,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且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时(各合同段单独报名),必须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1、近1年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新中标工程。
2、本项目投标人报名合同段数量不受限制,但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投标人中标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合同段。
3、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及安全合格证、拟参加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卡,不出示原件视为资质不合格不接受投标邀请,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后再报名。
4、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修改书及相关材料)现场出售,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在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出售。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费用的单位报名。《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修订本》(交通安全设施分册)由投标人自备。投标人报名时获取投标邀请书原件一份(该原件须置于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以确认投标人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