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标编号:榕市政[2008]招039号
开标时间:2008-5-2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政[2008]招039号
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朝阳路、校园路、鞋厂路道路工程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朝阳路、校园路、鞋厂路道路工程
2.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3. 建设规模:朝阳路长1338.1米、宽24米,校园路长204.12米、宽24米,鞋厂路长243.97米、宽8米。
4. 总投资额:朝阳路人民币1750万元,校园路人民币312.12万元,鞋厂路人民币165万元。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 招标范围:道路、桥梁、给排水、照明、管线综合、交通设施、绿化以及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9. 工期要求:朝阳路为180日历天,校园路为90日历天,鞋厂路为90日历天。
10.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二、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1. 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3.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5.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
6.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7.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8.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其项目经理部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四、购买招标文件
1. 时间:2008年5月4日~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 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
3. 要求: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的投标人,请派人到上述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售价人民币100元,施工图纸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并索取收款凭证,投标人凭收款凭证参加投标。投标人购买资料采取不记名方式,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任何凭证,也无须签字登记。
招 标 人: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
联 系 人:邱主任
联系电话:0591-83533192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1#楼12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余明初、邹剑峰
传 真:0591-87623982
联系电话:0591-87605650、87605950转806、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