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以宁交函(2008)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 ,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通工程改造工程,分2期进行招标,本次对第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旧交通标志板面的拆除及安装、贴膜及部分新建工程,预计工期为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7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获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三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 年4 月30 日至 2008年 5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21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 年 5月26 日16:00 时,地点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宁夏交通厅网站(www.nxcd.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银古高速公路银川主线收费站北侧大楼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 张女士 马先生
电 话:0951-6150315 6153873
传 真:0951-6150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