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83号;邮政编码:361009。
3、招标项目名称:海翔大道兑山-英村段调整工程
4、招标项目地点:集美区。
5、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08.6~2008.11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桥梁工程;概算投资额约3500万元人民币;包括道路、桥梁、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
7、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
8、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9、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的时间:2008年5月7日至2008年5月1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楼)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含图纸,不含交通部2003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每个合同段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500元,售后不退。2008年5月12日起至截标前,愿意投标的投标人可继续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与李添润联系,电话:8267033。原已报名的单位不要求重新报名,仍可参加投标。
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
11、本项目原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均不变。本项目原4月10日发布的补遗书(第01号)及4月18日发布的补遗书(第02号)的全部内容仍然有效。原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企业的资质均改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原发布的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文件仍然有效,最高控制价不变。
1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于2008年5月28日上午07:30-09:30时前送达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及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本次招标的联系人:李添润;电话:8267033;传真:8269500;
招标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