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至德州(鲁冀界)高速公路工程已由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7〕746号《关于滨州至德州(鲁冀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山东省公路建设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招标人为山东省滨州至德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滨州至德州高速公路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及德州市境内,起点接已建成的威乌高速辛庄子至邓王段邓王互通,终点接已建成的德衡高速公路(河北段),路线全长143.069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计划工期34个月(无路面工程合同段为24个月),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工程施工标段共分为十五个合同段;监理服务标段共分为八个合同段。
合 同 段 划 分 起 讫 桩 号 合同段长度 招 标 内 容
施工合同 监理合同 起点 终点 (km)
第一合同段 二合同 K0+000 K11+907 11.907 1、第十二合同段包括德州北互通路基路面、匝道桥以及第十三、十四、十五合同段路面及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第十三、十四、十五合同段不包括本合同段范围内的路面及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全线的交通、机电、房建、绿化等设施另行招标。 2、 监理一合同为总监代表处,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互通立交、交通工程、绿化、房建、机电等的监理工作,驻地监理处不含机电工程监理。 3、K73+000=K73+793为断链。4、一、二合同在滨州市境内,三、四在滨州德州市境内,其余合同在德州市境内。
第二合同段 K11+907 K23+000 11.093
第三合同段 三合同 K23+000 K36+250 13.25
第四合同段 K36+250 K48+000 11.75
第五合同段 四合同 K48+000 K60+000 12
第六合同段 K60+000 K73+793 13.793
第七合同段 五合同 K73+000 K86+200 13.200
第八合同段 K86+200 K98+000 11.800
第九合同段 六合同 K98+000 K110+700 12.700
第十合同段 K110+700 K123+600 12.900
第十一合同段 七合同 K123+600 K131+720 8.120
第十二合同段(南线) K131+720 K134+158 2.438
第十二合同段(北线) K131+720 K134+160 2.440
第十三合同段(南线) K131+720 K134+158 2.438
第十三合同段(北线) K131+720 K134+160 2.440
第十四合同段(南线) 八合同 K134+158 K136+793 2.635
第十四合同段(北线) K134+160 K136+790 2.630
第十五合同段(南线) K136+793 K143+069.205 6.276
第十五合同段(北线) K136+790 K143+069.205 6.279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业绩要求
工程施工标段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完成类似施工经历不少于30公里业绩,其中申请第十三、十四、十五合同段的申请人还应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服务标段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申请总监代表处标段的申请人要求具有近5年内至少100公里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工作业绩,申请驻地监理处标段的申请人要求具有近5年内至少50公里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工作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工程施工标段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监理服务标段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工程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标段通过数量不多于15个);监理服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千佛山南路7号舜德大厦四楼会议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08年6月3日9时00分至6月3日16时00分,地点为济南市千佛山南路7号舜德大厦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滨州至德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28号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刘 凯、张远荣
电 话:0531-81758729
传 真:0531-81758711
帐 户名 称: 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山东省滨州至德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开 户银 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319031449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