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亳州市建委的委托,现就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数量等:亳州市魏武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标书编号: BZCG[2008]92号。
2、资质条件及有关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三年以上,登记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3)投标人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4)所售产品LED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电子警察相关产品等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提供的合格检测报告;(5)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监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安全资格证书;(6)请提供两例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7)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有关资质证书(须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须真实有效。
3、标书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如欲邮购,请按下述账号汇款(银行户名:亳州市预算外资金。开户行:工商银行火车站分理处。帐号:1311040509026410131),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费每套 50 元),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请潜在投标人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业绩资料(成功案例)、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时间安排:(1)标书出售时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从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缴纳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请直接交入帐户。(银行户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亳州市支行火车站分理处。帐号:1311040529200028493)
6、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芍花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236800
电 话:0558-5110806、5119536、5130899(传真)
联 系 人:王海崬、徐文中
安徽省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