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人名称: 厦门同安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 招标人地址: 同安区城区街道101号;邮政编码: 361100 。
3、招标项目名称:内田至金光湖公路工程
4、招标项目地点: 同安区内田 .
5、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年5月 。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
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 公路工程 ;总投资额:人民币约422万元;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工程、排水及防护等 工程。
6、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向招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
7、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8、购买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时间: 2008 年 5 月 14日至 2008 年 5月18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同安区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楼二楼;2008 年 5月 19 日起至截标前,地点: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金星路41-2号3楼招标部(湖滨北路市消防支队后面)招标部)
9、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图纸费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本次招标的联系人:吴波 ;电话: 5052068, ;传真: 50505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