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警灯警报器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08-06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83986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65915616、65913057-805、801
采购内容:警灯警报器
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警灯警报器生产或销售资格。
3、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标书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标书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300元,电子版另加收1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出售时间:2008年05月15日起至2008年06月04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
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06月0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8年06月0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朝阳区和平里煤炭大厦22层会议室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银行帐号:9109 0154 8000 04842
项目联系人:吕晓萌、万启飞
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65915616、65913057-805、801
传真:65951037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注明可生产或销售警用类器材)(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5、 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