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开发区公安局的委托,就以下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HBQD-0805K-025-TP
二、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及摩托车交通调流所需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第一包:交通信号灯
第二包:摩托车交通调流设施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07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单位;
2、所提供的笔记本电脑品牌必须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07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便携式计算机中标品牌;
3、产品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质保;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08年5月30日至2008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在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驻地发售。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6月6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政府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
九、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2008年6月5日16:00前按以下方式与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有关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质疑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6室
电话:0532-86121177 86121178
传真:0532-86121177
E-mail:hbqd2006@163.com
联系人: 李国永 张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