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业主名称: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所属地区: 湖南省
招标内容:
1.湖南省韶山高速公路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04】148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湖南省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建设项目第11合同段机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本项目的机电工程的招标分为 1 个合同段,即第 11 合同段,本合同段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设计、制造或监造、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转、培训、交竣工、相关文件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服务。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和相应工程实施能力的独立施工企业。
(2)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后审、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各以独立申请人的身份的身份同时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将导致这些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所有投标被拒绝。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将于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应分两部分,分别编制、密封和包装。第一部分为技术和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和价格表),第二部分为报价部分(含价格表)。
7.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必须在截止时间
8.招标人定于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远大一路649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韶山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湘潭县响水乡民乐村
联系人:
电话:0732-7511858
传真:0732-7511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