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金新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成发改投资[2007]275号)立项,以成发改项目[2007]309号文核准招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跨宝成铁路下穿地道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施工及监理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在金新路(人民北路北延线—川陕路)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道路工程:道路红线宽30米,全长5.02千米;(2)桥涵工程:农用过水涵洞17座,总涵长550米;新建设桥梁工程4座,总长约346米,其中宝成铁路下穿立交桥长300米;(3)管网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双侧电力浅沟等各长5000米,同步建设燃气、通讯等其它市政管线。
2.3计划工期:跨宝成铁路下穿地道工程施工标段120天、交通工程施工标段及路灯工程施工标段各40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跨宝成铁路下穿地道工程施工标段:本标段投资约2000万元,施工招标共1标段,金新路跨宝成铁路下穿地道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人行道路基、地道主体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交通工程施工标段:本标段投资约600万元,施工招标共1标段,金新路交通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标志牌、标线、信号灯安装、配电箱(控制器)安装、电缆敷设、检查井砌筑、接地测试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路灯工程施工标段:本标段投资约450万元,施工招标共1标段,金新路路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路灯安装、配电箱(控制器)安装、电缆敷设、检查井砌筑、接地测试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监理C标段:共1个标段,监理服务的施工标段包含金新路跨宝成铁路下穿地道工程施工标段、金新路路灯工程施工标段、金新路交通工程施工标段、金新路交通工程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应包括正常施工期(即所对应标段施工合同工期)、施工期延长以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跨宝成铁路下穿地道工程施工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从2005年以来已完工且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3个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项目经理资质或道桥专业贰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经注册并已取得注册证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道桥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的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系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从2008年3月至5月由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4. 其他要求: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的市政道路或桥梁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系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从2008年3月至5月由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5.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文)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交通工程施工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和以下两种资质之一:(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分项资质;(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从2005年以来已完工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2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中应包含标志标线和信号灯工程安装内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或经注册合格并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系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从2008年3月至5月由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从2005年以来负责并完工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 2个类似工程业绩。
3.4 其他要求: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系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从2008年3月至5月由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5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文)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3)路灯工程施工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从2005年以来已完工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3个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经注册并已取得注册证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的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从2005年以来负责并完工且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 2个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业绩,系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从2008年3月至5月由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4 其他要求: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系本单位职工(至少提供从2008年3月至5月由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5 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及以上;
3.6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文)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监理C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商务楼301室)由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对施工标段)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标段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凡是省外入川建筑业什业必须到四川省建设厅办理入川备案手续,在报名(即购买招标文件)时外地投标人必须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7月 7日时10: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局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1-5室(金牛区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科)
邮编: 610031
联系人:廖辉
电话: 028-87705067
传真: 028-8770506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商务楼三楼321室
邮编: 610041
联系人:蒲小姐、黄先生
电话:028-66092295、85567358、85546557
传真:028-85567358、85546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