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省道S215线宁远柏家坪至新田关口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己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修建,并已列入湖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永州市柏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对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施工和交通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并同时进行资格后审。
2、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宁远县境内,路线全长18.69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1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9米。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A1 K0+000~K10+100 10.1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A2 K10+100~K18+689.73 8.59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B1 K0+000~K18+689.73 18.69 交通工程
C1 K0+000~k18+689.73 18.69 工程监理
3、招标将面向国内符合下列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凡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别有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公路交通工程施工经验,公路工程监理经验,在从业资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相应标段的投标。
3.1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并同时具有路基、路面专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可在本项目中申请一个或同时申请第A1、A2两个标段(申请两个合同段的投标人需买两份招标文件)。
3.2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可在本项目中申请第B1标。
3.3 具有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企业可申请C1标。
4、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施工企业及监理资格企业的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的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招标人将于2008年 6 月 19 日起至2008年 6 月 23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发售招标文件。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带原件,交招标人查验,并提供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交招标人存查)。每个申请人只能开具一份介绍信,一次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可缴纳押金人民币5000元,向招标人借壹套招标图纸,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还招标图纸。招标人只有在确认投标人交还了完整的图纸后,押金才能退还。发售招标文件地址为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市公路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6、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了一册《参考资料》,投标人在交付人民币1000元之后,可以向招标人取得一份《参考资料》复印件,售后不退。
7、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 2008 年 6 月 24 日8:30(北京时间),集合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市公路局院内),车辆自备,食宿自理。
标前会议时间: 2008 年 6 月 24 日 16:00(北京时间),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市公路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A1、A2标段应提交人民币20万元;B1标段应提交人民币5万元;C1标段应提交人民币2万元(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如果是银行汇票须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存入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
开户人名称:永州市柏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远县支行
帐号:18-730901040003010
9、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7月 9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永州市公路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招标人处签收,招标人拒绝接受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标段数不得多于购买的招标文件份数。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10、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来往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柏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155号(市公路局院内)
邮编:425000
联系人:胡诗君 13973478397 周培华 13607460255
电话:0746-6183782
传真:0746-6370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