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孙晶
2.招标人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邮政编码: 110013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邸桢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泽工南巷24号 邮政编码: 110013
5.招标项目名称: 黄河大街(昆山路-泰山路)交通设施工程(二次公告)
6.招标项目地点: 沈阳市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6-24 至 2008-7-9
8.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公建
投标资质等级: 叁级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11.报名时间: 2008-6-18 9:00:00 至 2008-6-24 14:00:00
12.报名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泽工南巷24号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陈波 电话: 22743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