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宿迁信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8米悬臂信号灯(含基础)8组,行人组合标志牌△让和△行人通行标志8组,行人禁令标志牌△让8组,交通诱导及道路指示牌(含基础)8组,热溶标线约2400平米,人行信号灯基础8座、叉路口标志牌8组等。
(2)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
4.质量标准:合 格
5.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50万元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交通安全设施单项资质或专业生产厂家;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生产厂家不需提供)。
8.请申请人于 2008年7月10日至2008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30-17:30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 宿迁市宿豫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建设局院内
联系人:史晓旭 电话:(0527)84465132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五楼)
联系人:朱松 传真:84355588 电话:(0527)84355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