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兰财采2008B-39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第三包:信号灯74组,信号机5台;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价格:2008年7月10日至7月18日每日9:00-17:00(双休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现金或汇款,汇款账户户名:兰州市公安局,账号:2703000109026424952,开户行:甘肃省兰州市工商银行城关支行营业室),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EMS费50元)。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区武都路482号三楼309室)。
五、供应商应具备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商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有省部级核发的行业资质证书.
六、投标时间:2008年7月30日上午9:00 —9:25(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七、开标时间:2008年7月30日上午9:30
八、投、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刘春红
电 话: 0931- 8718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