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青岛保税区交通信号灯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
工程地点: 保税区北京路和太行山路路口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14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青岛保税区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工 86766670
招标代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内容: 供货及安装服务
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或相关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
4.信号灯杆等需经技术监督检验合格,并具有相关《检验报告》;
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同类产品业绩及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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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企业,请于2008年7月18日9时至7月22日17时(周六.周日不受理报名)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保税区管委楼1513室报名和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授权或相关证明;
4.投标人必须提交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信号灯产品检测报告》;
5.信号灯杆等需经技术监督检验合格,并具有相关《检验报告》;
6.提供相应的同类产品业绩及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证明材料。
7.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的证明。
资格预审办法:
按照青建管字[2008]10号文,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08年7月23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报名期限: 2008年07月18日21时 — 2008年07月23日05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