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六个合同段,计划工期约60天(2008年9月1日-10月30日),缺陷责任期为自签发交工证书之日起12个月。主要工程内容及合同段划分如下表:
合同段 起讫桩号 工程内容
No.1 郑州至机场高速公路(K1+000-K27+200)、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京港澳高速K695+200-K811+000)
一、交通标志更换专项工程:粘贴反光膜、更换版面、新增加标志标牌、里程牌、拆除原有标志等
二、防眩板及标志标牌小专项维修项目
No.2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京港澳高速K695+200-K811+000)
微表处专项工程:原路面精铣刨厚1cm、铺筑1cm厚微表处、路面标线工程
No.3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京港澳高速K695+000-K811+000东幅)
局部进行基层处理及铣刨重铺工程
N0.4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K695+200-K811+000)
沿线收费站、服务区混凝土路面破碎板处治
N0.5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K811+000-K878+200)
沿线收费站、服务区混凝土路面破碎板处治
N0.6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K811+000-K878+200) 原沥青混凝土路面雾封层
2.资格要求
N0.1合同段: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N0.2-N0.6合同段: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同时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办法
(1)时间及地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携带公司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员,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08年7月25日-2008年7月29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郑州市中原路93号河南省交通厅综合办公楼西配楼2508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原路106号黄河饭店。
(2)截止时间:2008年8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5.资格预审的时间安排
招标人将尽快进行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在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完成后,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有资格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中原路93号
邮编:450052
电话:0371-67166845
传真:0371-67166841
联系人:张先生 赵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