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建招公告[2008] 34号
吉安市中心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为我市2008年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重点项目之一,该工程已经吉市发改投资字 [2008]47、48号文批准立项和吉市招标核准字[2008]87号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市政设施管护处
二、工程名称:吉安市中心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大桥西路、韶山东路、北门街、井冈山大道辅道)
三、工程地点:吉州区
四、标段划分:大桥西路、韶山东路、北门街改造工程及井冈山大道辅道工程为一个标段。
五、工程概况:该工程改造全长约3400M,总投资约3180万元(其中污水管网工程总投资约560万元)。
1、大桥西路:东起沿江路,西至北海宾馆,道路长990M,道路宽40M,工程造价约990万元;
2、韶山东路:东起沿江路,西至井冈山大道,道路长815M,道路宽 40M,工程造价约880万元;
3、北门街:北起大桥西路,南至鹭洲东路,道路长1500M,鹭洲东路至韶山路宽25M,韶山路至大桥西路宽20M,工程造价约810万元;
4、井冈山大道辅道工程,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六、工程内容:整个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路面沥青砼加罩、人行道改造、雨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埋设以及交通设施改造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基本到位。
八、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
1、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九、对投标企业和拟派建造师业绩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从200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且为沥青砼路面的城市道路工程)。
2、拟派建造师(含在本企业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必须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且为沥青砼路面的城市道路工程)。
3、投标企业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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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大于或等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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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路面冷铣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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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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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砼拌和设备 |
>160吨/小时 |
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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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泥稳定混合料拌和设备 |
>300吨/小时 |
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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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沥青混合料、水稳混合料 摊铺设备 |
≥12米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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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沥青混合料、水稳混合料 摊铺设备 |
≥8米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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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挖掘机 |
>1立方米 |
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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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沥青洒布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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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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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胶轮压路机 |
12.5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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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振动压路机 |
22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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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
12—15吨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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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空压机 |
6M3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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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空压机 |
0.9M3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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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洒水车 |
6000L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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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汽车吊 |
35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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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拟派委托代理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
1、拟派委托代理人的要求:各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若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有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在投标过程中除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外,同时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2、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应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各1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于2008年7月28日下午5:30时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公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网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三、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
招标单位:吉安市市政设施管护处
联系人:朱芳棋 联系电话:0796—8885522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庐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6—8221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