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鞍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就“路障护栏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路障护栏等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AZCG2008G031
3、采购人:鞍山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
5、项目内容:路障护栏等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供应商注册资金壹佰万元(含)以上;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开标时间:2008年8月13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1)会议室
9、投标截至时间:2008年8月13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10、投标地点: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1、2)会议室。
1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1、2)会议室。
1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2008年7月23日至 2008年8月2日,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办公大厅或(402室)。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对整包所有品目都应报价,不能只对个别品目报价,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如下内容联系:
联系人:田雅丽、邸琳 电话: 0412-5586822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