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BZFCG2008109X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对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便携式汽车称重仪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指标: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5套。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投标商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同时具备:1、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且近一年内有完成类似项目成功案例2次以上;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三、领取标书时间、地点及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随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合同等证明材料)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908室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08年8月13日17:00前
地点: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苍水街79号九楼908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8月15日09:30。
五、投标、开标地点: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904室(苍水街79号机电大厦9楼)。
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机电大厦9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聂先生 TEL:0574-87280937 FAX:87282586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人:吴先生 TEL:0574-81981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