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小谷围街穗石村穗石七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20-84634625 传真:020-84634625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西副楼六楼)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060820307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南贤大街43号101房之五
三、项目名称:小谷围街穗石村穗石七路工程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五、项目规模:道路长80米,宽15米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九、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道路的路面、排水、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等设计图纸以及有关技术资料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十、预计发包价:约70万元
十一、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二、报名时间:2008年 8 月 12 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4:0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三、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
十四、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网上的格式下载填写);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或不按公告所附格式填写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3、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叁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6、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
(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同级别的临时建造师)或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应符合《关于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和《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的规定),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
7、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完成企业备案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十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向以下账户缴纳人民币5万元正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进账单或支票形式,不接纳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答疑会后第二个工作天内下午5时前到户,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出具的为准)复印件也必须在 答疑会后4个工作日内送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十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摇珠会、发标会、答疑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八、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传真电话:84643012;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九、本公告在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拟在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不同之处,以在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意事项:
1、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名资料封面写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受托人及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
3、以上各项资料凡采用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每页采用A4纸加盖法人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为无效。
4、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并带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备查验。
5、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齐全且符合要求,有一项或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即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
附: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证明书
3、没有违反第十四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