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邀请函 | |||||||||||||||||||||||||||||||||||||||||||||||||||||||||||||||||||||||||||||||
| 文号:ZXZFCGX2008-001 2008-1-22 16:51: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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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资溪县交警大队的委托,对交警大队网络视频监控体系进行询价招标,现将有关内容填写如下: 一、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必要性1.解决警力不足,提升交警办案及交通安全防范水平 警力绝对数量严重制约着城市交通安全的预防和打击工作质量,基层交警始终处于高强度超负荷运转中。因此向科技要警力,借助高科技手段建立覆盖全资溪县的报警与监控网络,成为提高资溪交警交通安全防范能力的迫切需要。 2.充分优化警务资源,提高警务效能 建立一个高覆盖率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可以保证警情信息的准确及时传递,减少交警的工作量,提高警务工作效率,为交警机关有效调配警力,实现精确打击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设计要求 1.实用性 做到设计合理,结构简单,功能完备,切合实际,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交警业务工作需求。 2.联网特性 要求采用全球眼技术,随时随地都能监控道路情况,且能将现有城防监控系统的摄像头图像纳入监控。 3.售后 要求有专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要求7*8小时服务,故障相应应在24小时内完成。 设备需求 资溪交警大队监控中心及消防大队路口监控设备需求清单
二、招标事项:投标商请以信封密封或传真方式报价,并注明品牌、型号、规格、标准配置、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偏离表、交货日期、联系方式等,报价含税费并提供本公司税票。(如若有需要到实地勘察的商家请与资溪县交警大队联系) 三、投报产品必须严格按要求的质量投报,验收时如不符要求,作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厂商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月24日上午10:30分;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 六、 投标地址:资溪县政府采购中心(资溪县财政局五楼) 七、电话(传真):0794-57926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