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中心[2008] 01号
二、采购项目:道路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国内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3月14日起至2008年3月21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到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新安县财政局212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3月24日下午3: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安县财政局212室。
地址:新安县勤政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 0379-67283936
七、户名:新安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新安县农行新城所
账号:135401040000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