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巡逻车警用科技装备改造升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谈判人报名。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巡逻车警用科技装备改造升级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08-07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839834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65915616、65913057-806、803
采购内容:巡逻车警用科技装备改造升级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7.15万元
报名资格要求及需携带的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在近四年中,须具有建设相关安防监控工程的实施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递交的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供应商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提供资质文件和报名时间:2008年06月11日至2008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妍、郎迎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5915024、65910924、65913057、65915614-806、802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