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北京市六环路(良乡-寨口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业主,现决定对上述项目的机电工程实施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六环路(良乡-寨口段)公路技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其中108国道立交至109国道立交段为80 km/h),规划红线宽度为80m,路线长38.924km。全线经过房山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海淀区四个区,主要经过后阎村、王佐镇、长辛店镇、门城新城、广宁路、水闸路、跨过丰沙铁路后,经三家店水库,在军庄镇的南侧与国道109、西北环铁路相交后路线转向东北,经西杨坨、老庙、在寨口村北侧与六环路(西沙屯至温泉段)终点相接。
本此招标范围为北京市六环路(良乡-寨口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本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中标人应负责组建总监办。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取得交通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在过去五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3条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并具有良好信誉的监理单位,均可以独家方式参加投标,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授权书、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个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1月28日至2月1日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6.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 2 月2日下午2:00(北京时间);地址:国门路大饭店二楼会议厅(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路2号)。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07年2月25日14:00~15:00(北京时间)递交至国门路大饭店(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路2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商务、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芳星园二区4号楼
邮 编:100078
电 话:010-67617799-3059
传 真:010-67676010
联 系 人:纪东日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100029
电 话: 010-84896987
传 真: 010-84896937 010-84898688-8130
联 系 人: 张海斌 白金岭
招标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