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39778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北京8128信箱)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108045、62108191
传 真:010-62108084
第1包:车辆检测及传输系统
第2包:系统集成
第3包:监理
采购用途:自用
项目预算:2804.8106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纳税人资格、国家组织机构代码(1、2、3包同时具备)
(2)投标人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2、3包同时具备)
(3)投标人可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1、2、3包同时具备)
(4)投标人在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附相关证明材料)(1、2、3包同时具备)
(5)投标人在北京地区有常驻的专业技术机构,具备做到7×24小时响应的能力(1、2包同时具备)
第一包投标人另需提供:
(6)所投设备必须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现有系统兼容,设备安装后提供室外设备安装位置的地理经纬度信息
(7)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资质
(8)须持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第二包投标人另需提供:
(10)保证不同时期提供的同类设备(软件及硬件)兼容
(11)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提供的进口软件、进口硬件设备均符合进出口有关规定,并具有完备的进出口手续
(12)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所提供的进口软件、进口硬件设备均为原厂产品,且由国外原厂商驻国内办事机构认可审核。
(1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根据信息产业部1999.11.12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北京市人民政府2000.12.28颁布的《北京市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在大型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应用及开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提供工程案例(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14)提供所投的服务器及图片引擎应用软件,持有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第三包投标人另需提供:
(15)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或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或建设部颁发的“交通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月2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公司304室
招标文件售价:
第一包(车辆检测及传输系统):每包1500元人民币
第一包(系统集成):每包1500元人民币
第三包(监理):每包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2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08年2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公司第一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联系人:钱卉卉、顾毅
联系方式:010-62108045、62108191
备注: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 号:0200003609006579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