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公安局委托,就海宁市公安局2008年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HZF2008074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008年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监理,投资概算为1000万元,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监控系统工程计划工期为2008年7月—2008年10月,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2009年1月(含另增资料整理结算审计服务)。工程地点:海宁市市区。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5月27日至2008年6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6月6日 14: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谈判时间:2008年6月6日 14: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2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
⑵省级及以上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⑶拟任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注:①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办理事项详见www.zjhnztb.com网站“中心新闻”-《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有关事项的通知》
②联合体申购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交易证及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于申购谈判文件时以银行汇票等形式交纳。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账号:902101800200002663
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顾瑞红
联系电话:0573-87289209
传真:0573-87289209







